中國大陸與會人士
中國大陸境內持有中國大陸護照與會者申請入台許可證 : 本次大陸人士入台許可證申請委託大會秘書處 運籌國際會議顧問股份有限公司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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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申請截止期間: | |
2017年07月15日 | ||
二、 | 申請需知: | |
請於註冊繳費後,備齊所有需求文件用掃描方式以電子檔寄電子郵件給大會秘書處,以便協助辦理入台許可證事宜。如未於截止期間前寄送相關資料,恐將影響來台行程,故請務必確實辦理。請於信中註明預計在台停留的日期。 | ||
三、 | 辦理費用: | |
NT$3,300 (USD 100) | ||
四、 | 付款資訊: | |
信用卡付款 | ||
五、 | 需求文件: | |
請準備以下資料,並用掃描方式以電子檔寄電子郵件給大會秘書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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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一: | 申請人在國外地區或香港、澳門者,應另檢附國外地區再入境簽證、居留證、香港或澳門身分證影本。 | |
註二: | 同(隨)行者(限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應檢附與申請人間經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驗證之親屬關係證明文件。 | |
六、 | 聯絡資訊: | |
同大會秘書處 | ||
七、 |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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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務必確認相關時程辦理來台事宜★ ◦先向貴單位的國際合作處諮詢來台相關申請流程 ◦收到入台許可証之前:務必先向貴單位申請來台手續 ◦收到入台許可証之後:將臺灣的入台許可証批件 (通知和影本、邀請信)向大陸國台辦辦理批件→拿入台許可証批件和國台辦批件到省公安機關辦理出入境手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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